华东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简介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

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华东师范大学是最早在上海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六所主考高校之一。华东师大自学考试办公室于1982年成立,作为学校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机构,自学考试办公室在三十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结合学校和考生的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创设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并根据国家考试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我校特色的考务考籍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操作规范。

      自学考试办公室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更新工作手段,积极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目前开设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两个专升本专业,为上海市及全国各地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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