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返回
"经济学""电子商务""心理健康教育""文化产业”专业(本科)停考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作者: 访问量:5744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别于1999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开考“经济学”、“电子商务”、“心理健康教育”、“文化产业”专业(本科),近年来,随着行业人才需求的变化,4个专业的社会需求日益萎缩,生源大幅减少。根据全国考委及上海市考委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决定自2018年7月起,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学”、“电子商务”、“心理健康教育”、“文化产业”专业(本科)等4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4个本科停考专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4个本科停考专业的新考生报名,此前尚未通过该4个本科停考专业任何课程的考生,也不能报考该4个本科停考专业。

二、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4个本科停考专业设置的停考过渡期,此前已通过4个本科停考专业至少一门课程的考生,在停考过渡期内仍可继续报考这些专业的课程考试。停考过渡期满(2021年7月1日起)即停止核发4个本科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在停考过渡期内,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继续安排4个本科停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含实践课);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停止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含实践课),只安排毕业论文指导,考生须在2021年5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四、友情提醒在籍考生:

1、所有希望获得4个本科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请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尽早完成相关专业的课程考试;

2、只通过公共课,或通过专业课程门数较少,或在过渡期内无法通过4个本科停考专业全部课程的考生,建议及时转报其它专业;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参加其它专业的考试,已经通过4个本科停考专业的相关课程可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申请免考;

4、在过渡期内也可以将考籍转至其他省市相关专业的主考高校。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       

                                                      2018年8月